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大奇金属磨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78242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大发民初字第00112号
    案号 (2014)大发执字第000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8-19
    发布日期 2015-04-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奇偿还原告杨秀云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该款截止2014年6月6日的利息5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大奇公司对被告王奇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