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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即市监行处字[2019]5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4
    决定机关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战祥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