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恒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306MA****QHX0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2民初3118号 |
| 案号 | (2022)冀0102执481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河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淄博恒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北北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活动服务费共计855452.25元。 案件预收受理费16442元,原告减少诉讼标的后受理费为12582元,减半收取计6291元,由被告淄博恒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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