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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环罚字[2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排放的废水PH值和总磷超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5
    决定机关 宁南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