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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农(农药)罚〔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二)项、第三十二条(一)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假劣农药; 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6
    决定机关 惠州市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