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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青处字(2018)第2920180056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7
    决定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蒋剑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