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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1201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施工单位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1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金槐路往南200米处实施施工单位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责令改正通知书;3、询问笔录;4、身份证明;5、其它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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