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蛹虫草颗粒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310625442.0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2017B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06 |
申请公布号 | CN103622017B | 申请公布日 | 2016-04-06 |
分类号 | A23L33/00(2016.01)I;A61K36/8967(2006.01)I;A61K9/16(2006.01)I;A61P37/04(2006.01)I;A61P25/20(2006.01)I | 分类 |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
发明人 | 潘新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代理机构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明;赵镇勇 |
地址 | 332100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沙河街镇柴桑北路221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灵芝蛹虫草颗粒,包括以下原料药:灵芝提取物350~370质量份、蛹虫草粉1400~1600质量份、茯苓提取物1400~1600质量份、酸枣仁提取物1100~1300质量份、百合提取物950~960质量份;还包括以下辅料:木糖醇1700~1900质量份、麦芽糊精1870~1890质量份。能够增强免疫力和改善睡眠,药用、保健价值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