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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5年,该分行未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我局对此发文责令改正。此后,该分行报送的统计报表再次出现数据错报,影响了上海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23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冯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