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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526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21日14时35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章黄线10K+1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S6701/浙DT522挂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浙DT52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加装栏板,栏板核定登记高度为600mm,实际测栏板高度为1100mm,栏板加高500mm,绍兴安泰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DT52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其行为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单位)。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决定机关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韩立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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