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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绍公路(非)罚〔2020〕01010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安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车号为浙DS6735的车辆,于2019年12月09日06时09分行驶在高速公路杭宁仁和付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3.9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4.93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绍兴安泰运输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8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韩立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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