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旅执罚当字【2017】第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内容 | 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博格达门市部经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新疆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17 |
决定机关 |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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