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龙公(消)行罚决字(2017)004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处罚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21
    决定机关 龙亭区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