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风岐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64411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南民三初字第1542号判决书
    案号 (2016)津0112执2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27
    发布日期 2016-06-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名门防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借款本金9143661.49元,支付截止2015年10月12日的利息、复利239170.49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