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泉市监一罚字〔2020〕5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0.2000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9 |
| 决定机关 |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祥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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