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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卫公罚〔2019〕0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3
    决定机关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