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市恒达星湖湾房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0557****6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民终112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176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20)苏0205民初5867号民事判决;二、恒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肖日臣、王佳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9961.15元;三、驳回肖日臣、王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审理费一审案件受理费336元,减半收取计168元,由上诉人无锡市恒达星湖湾房产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肖日臣、王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7-(此页无正文)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