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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8〕昆价检案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和5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31
    决定机关 苏州昆山市物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