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元茂通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书元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0785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开民初字第830号
    案号 (2015)开执字第0041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16-04-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贵州元茂通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安特管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90016.50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安特管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50元,减半收取2825元,由被告贵州元茂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