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3075****949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04民初2611号
    案号 (2021)冀0104执48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7-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魏秋生工程款6519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12月24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后续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付清之曰止); 二、驳回原告魏秋生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20元,由被告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