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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21]124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06日10时,新塘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在萧山区新塘街道通惠南路*号的广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持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吕某正在上班,该公司属于保安从业单位,但未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该杭州广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保安从业单位违反规定未进行备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新塘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