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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环(河东)罚字【2020】1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柒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8
    决定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