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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阳)应急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2021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东德春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春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司涉嫌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惠阳)应急现记〔2021〕239号,并依法向该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惠阳应急责改〔2021〕120号,要求该司于2021年3月21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该司涉嫌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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