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宁县通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玉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14012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822民初441号
    案号 (2018)皖0822执5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22
    发布日期 2018-06-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怀宁县通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欠原告查卫平、原告张银华工资款38000元,由被告怀宁县通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起至2018年11月,于每月底前支付3000元,余额14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二、被告张玉宝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如被告怀宁县通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查卫平、原告张银华有权就余欠款项申请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计375元,由怀宁县通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张玉宝共同负担(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给查卫平、张银华)。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