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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建罚字[2019]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之规定,扰乱了正常的施工管理秩序。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4
    决定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