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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蜀市监稽罚字(2019)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侵权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8年白酒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合肥市蜀山区羿翔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8
    决定机关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