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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卫职简罚〔202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浙江镨美科智能刺绣设备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工作场所喷漆岗位二甲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3
    决定机关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