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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杨市监案处字〔2016〕第1002015100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0459508.08元;罚款1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8
    决定机关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应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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