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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0〕130182200003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1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5
    决定机关 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柳海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