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秦汉市监工商处字〔2019〕第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许可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2、罚款2000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0 |
决定机关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苏卓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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