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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交运罚〔2021〕Y20121102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5
    决定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