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综花处字〔2017〕0600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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