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3374****226P
    执行依据文号 (2022)冀0133民初65号
    案号 (2022)冀0133执5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3-17
    发布日期 2022-06-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欠原告张国卿货款共计56200元,被告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前支付货款20000元,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货款20000元,2022年4月20日前支付货款16200元; 二、如被告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原告张国卿有权就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603元,由被告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82元,由原告张国卿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