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市浦口区龙宇制衣厂 |
法定代表人 | 张忠全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825399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11民初4812号 |
案号 | (2020)苏0111执148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京市浦口区龙宇制衣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陈来珍工资38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4—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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