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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龙交罚[2021]003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9月20日10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平陵超限检测站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惠州市达顺通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徐新华使用粤LC688挂车辆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决定机关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