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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2020〕072020000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4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曹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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