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高路德珠宝艺术品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9****041R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304民初48992号
    案号 (2019)粤0304执70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12-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深圳市高路德珠宝艺术品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锦和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利息应以100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自2013年9月2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邹秦、被告陆河县重信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应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深圳市高路德珠宝艺术品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