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7〕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2年至2013年,该行未按照授权规定,对张江支行的贴现业务执行优惠贴现利率。该行在未对票据真实性审核签章的情况下,批准对××公司办理贴现业务。同时,该行张江支行前行长刘某将贴现利率差价款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该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上述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合计人民币1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4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史泽夫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