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02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专利权的,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1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可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