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浙市监案〔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垄断协议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二)对浙江浙北没收违法所得646639.41元,同时浙江浙北作为垄断协议参与、执行者,并处上一年度(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156562.93元,共计803202.3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决定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钟越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