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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古)行罚决字[2020]02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魔厨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4月23日9时,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元茂大厦801室杭州魔厨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厨房APP)未落实隐私协议,采集信息未明示用户。2020年04月23日被我公安机关查获。杭州魔厨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古荡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杨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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