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671****160Y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06民初811号
    案号 (2021)津0106执38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12-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成都盛世巨力设备吊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租赁费1469418.48元;二、若被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本调解书第一项给付义务,原告成都盛世巨力设备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三、若被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天津)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本调解书第一项给付义务,应以1469418.48元为基数,向原告成都盛世巨力设备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自2021年5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上限不超过14694元;四、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本案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五、案件受理费18025元,减半收取9012.5元,由原告成都盛世巨力设备吊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