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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湖)市监(公)罚决〔2018〕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2
    决定机关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欧阳江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