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浦应急(消)行罚决字〔2019〕6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莲路鹏岳路路口10号楼内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上海北蔡莲兴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8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