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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罗人社监字〔2021〕第9-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4
    决定机关 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