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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农(肥料)罚[20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并处罚款 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28
    决定机关 连城县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