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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农(农药)罚[201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假、劣农药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假农药乙酰甲胺磷3瓶、劣质农药阿维?三唑磷20瓶; 2、没收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所得1323元; 3、对经营假、劣农药共处以罚款1911元,其中对经营假农药乙酰甲胺磷处违法所得8倍的罚款计672元,对经营劣质农药阿维?三唑磷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计123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5-18
    决定机关 连城县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