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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市监罚字(2020)156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514.5元,处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5
    决定机关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任奎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