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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城法罚字[2019]第110098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5月23日15时50分,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民主村桃李春风工地的施工方,在桃李春风工地现场,一台挖机正在将工程渣土(塘渣)装载到一辆工程车上,另有一辆车牌为浙A0S061的绿色重型自卸货车装载塘渣驶出桃李春风工地。当事人未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当事人行为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当事人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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