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当市监罚字[201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3)项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0.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1-12 |
决定机关 |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慈志成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